中国矿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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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作为教育部批准开展自主招生的试点高校,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各省(市、自治区)招收品德良好、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类)

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150人。招生专业为我校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所对应的专业,包括采矿工程(女生限报)、矿物加工工程(色盲限报)、安全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和资源勘查工程(色盲限报)。考生应根据个人特长、兴趣和意愿按序填报3个专业志愿。

我校全面实施大类招生,采矿工程、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和测绘工程专业分属矿业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和测绘类,地质工程和资源勘查工程属于地质类。考生在自主招生报名和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大类填写志愿,入校两年内大类分流至各专业时统一分流至所在大类包含的对应自主招生专业,且在我校本科就读期间原则上只能在今年的自主招生专业之间转专业,相关程序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办理。

在区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自主招生仅招收理科生;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一)学科竞赛类

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颁奖机构或主办单位应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或中国计算机学会。

在江苏省中学生物理、化学或信息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颁奖机构或主办单位为江苏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二)科技创新类

1.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颁奖机构或主办单位为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学、省级科技中心或中央电化教育馆等。

2.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奖励。

3.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或全国性数学建模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

4.对所报考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立志于从事相关工作的考生,高中阶段曾进行过研究性学习且具有相应的创新性成果,须提供详尽的支撑材料,并同意所提供材料完全公开。

(三)英语能力类

雅思分数6.0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同时具有较好的理工科基础。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和形式审核

考生于2018年3月26日至4月4日间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材料,请务必确保上传的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学科特长证明材料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表等)已按要求盖章、签名,以彩色图片形式上传,内容清晰易读,否则后果自负。各项签字均须为本人签名;考生本人需在申请表和获奖证书等所有报名材料上签名,不得由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否则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首次“确认志愿”操作需在2018年4月4日14:00前完成,过时将无法提交;“审核状态”显示“材料待审核”表示志愿已填报完成,待学校审核。

我校将对已确认志愿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可用性以及是否达到基本报名条件。符合要求者将被审核为“材料审核通过”状态;不符合要求者审核为“待补充材料”状态,2018年4月10日14:00前可进行唯一一次修改并再次“确认志愿”。形式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显示为准,不再另行公布及通知。

(二)邮寄材料

通过形式审核的考生须将按要求盖章、签名的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个人学科特长的材料复印件,于2018年4月12日前(以我校签收日为准)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收件人:招生办公室,电话:0516-83591555)。纸质材料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显示的版本号一致;材料宜简洁明了,请勿邮寄与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没有直接关系的材料;材料按序装订,勿另加封面;请在信封注明“自主招生”,所有寄送材料不退还考生。为确保报名材料被顺利接收,建议采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

考生可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材料接收情况,“材料接收状态”显示“已接收”表示已收到邮寄材料,显示“未接收”、“未设置”表示未接收到材料或者寄达日期不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审阅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主要考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按照各省各类别报名生源情况由专家组确定具体通过初审比例,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自主招生计划的2倍。初审合格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2018年5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二)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于2018年5月15日至5月24日之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报名考试费60元(依据苏价费〔2007〕423号),并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核、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或确认考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1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为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面试按照不同的类别以及学科特长对考生进行分组,由相关学科专家担任评委,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按照我校自主招生计划的1.4倍择优确定入围合格名单,其中各学科中考核成绩排名前20%者给予“优秀”评价。合格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自2018年6月22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四)确定拟录取专业(类)

1.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拟录取专业(类)为其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2.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确定2个拟录取专业(类),拟录取第一专业(类)为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拟录取第二专业(类)由我校根据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和学科特长等因素在其填报的第二或第三专业志愿中确定。

五、录取

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报考我校。

(一)录取办法

1.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含)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录取至公示的拟录取专业(类)。

2.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的予以录取。录取专业(类):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的,录取至公示的第一专业(类),否则录取至公示的第二专业(类)。

3.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分段划定分数线的浙江省,按以下规则录取: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的录取至公示的拟录取专业(类)。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以上10分(含)的予以录取。录取专业(类):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以上30分(含)的录取至公示的第一专业(类),否则录取至公示的第二专业(类)。

(二)相关说明

1.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自主招生优惠分值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4.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5.自主招生录取名单自2018年7月31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六、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交通补贴

对于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考生,以自主招生形式被我校录取,学校给予交通补贴,即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产生的户籍地至我校的往返路费,凭车票按照我校财务制度予以报销,考生须于2018年9月27日之前至招生办公室办理,逾期未办理视为自行放弃。

七、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上述选拨程序和录取办法,规范操作,加强过程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516-83590270)。

八、附则

(一)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校在审核中将对考生提供的研究性学术成果材料严格审查,包括且不限于论文查重、质量鉴定、真伪评估等,在考核环节还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针对性深度考核,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二)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四)我校不组织与自主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也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五)招生网站:http://zs.cumt.edu.cn

邮箱:zsb@cumt.edu.cn

招生微信号:cumtzs

(六)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 邮编:221116

单位名称: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

(七)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处,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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