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北京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在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开展自主招生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实施“博雅人才培养计划” (以下简称“博雅计划”),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2018年“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向远大明确、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3、学业成绩突出、基础学业成绩原则上应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18年我校“博雅计划”招生规模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深化招考机制改革综合评价试点的招生规模之内,宁缺毋滥。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8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
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6日至4月15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结合考生所在中学人才培养理念与实践、近年来考入北京大学生源质量及入校后的综合表现等情况,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分为:A+、A、B、C四档。初审评价结果为“A+”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审评价结果为“A”和“B”的考生获得笔试、面试资格;初审评价结果为“C”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选拔环节。
2、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测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3、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13日(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入选资格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志愿填报:公示合格的入选资格考生,根据我校认定结果中的要求填报。
6、录取:按我校认定结果进行录取。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我校将对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从考生高中阶段全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情况、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情况)、初步审核评价、测试成绩等方面进行评价,做出综合评价认定。“博雅计划”降分优惠一般为10/20/30/40/50/60分,特别优秀者最高可获降至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确定。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为了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18年北京大学将在“博雅计划”中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中学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
七、培养计划
对于通过“博雅计划”入学的学生,北京大学将结合“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依托文理医工学科综合优势、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优良的国际化育人环境,将博雅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融合,重点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精神,提升学生科学与人文素养。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优先推荐进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北京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的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2、优先推荐参加本科生科研活动;
3、优先推荐参加国际交流、交换项目;
4、优先推荐参加海内外实习、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
5、优先安排各院系知名教授担任本科期间导师;
6、优先推荐免试保送研究生或申请留学。
八、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5日24:00。
2、初审结果查询:2018年5月中旬。
3、测试通知:初审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13日(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测试结果公布:2018年6月22日左右。
6、志愿填报:根据我校认定结果中的要求填报。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九、监督与公开机制
1、我校“博雅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十、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我校“博雅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博雅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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