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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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积极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7年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特制订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理工类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获得其中2项以上(含2项)的考生优先。

2.具有较强学科特长和创新实践能力,且能提供相关学科领域竞赛证书、自己制作的模型实物、照片、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同时寄送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须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50名以内。

三、招生专业

水声工程、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安全、工程力学、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每名考生仅限填报一个专业。

四、申请程序

1. 考生申请

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须亲笔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

2.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网报时间:2017年3月21日上午12点-2017年4月5日上午9:00点

系统链接:http://gaokao.chsi.com.cn/zzbm/

3. 邮寄书面材料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提交以下申请书面材料:

(1)网报系统下载《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3)手写1200字左右自荐材料;

(4)其他佐证材料。

将以上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于2017年4月8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中国邮政EMS形式寄至: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申请材料请自行备份,概不退还。

4.资格审查

对于已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且我校确认收到纸质材料的学生,我校将分学科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得考核资格。

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2017年4月底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五、考核程序

我校对初审合格考生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协调沟通能力等。符合报名条件2的考生需加试实际操作(需自带实物作品)、制作技能等。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11日(14: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研究生东馆319室,现场确认后发放面试资格证。

2.面试:2017年6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资格证)。

3.认定:我校将依据考核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合格人选名单及高考优惠等级,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备案,并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优惠政策与录取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7年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10分)且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执行。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以上,且学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七、监督机制

1.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科学选才,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自主招生全过程,监督电话:029-88493708。

3.各推荐单位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取消被推荐考生考试资格和所在推荐单位或个人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八、所有信息均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核或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和家长须注意,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本办法最终以教育部审核公示为准。

十、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

电 话:029-88460206

传 真:029-88492310

电子邮件:ao@nwpu.edu.cn

官方网站:http://zsb.nwpu.edu.cn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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